为提升我市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检查其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天津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津市场监管认〔2025〕4号),本次能力验证工作由我院科研中心负责组织完成。
6月,科研中心根据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制定了本次活动的方案,同时邀请专家论证,对本次活动的流程及样品准备进行指导。
7月8日上午,科研中心组织相关人员,于市质检院(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6号)二楼大厅进行了本次能力验证涉及的两个领域共三个项目的发样工作。本次活动共有131家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其中发出挥发性卤代烃样品36个,水中硫化物样品84个,水泥氯离子样品44个。
目前,本次能力验证的前期筹备及发样工作已顺利完成。后续,科研中心将持续跟踪检测进展,助力天津检验检测行业提升技术水平与质量保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