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社会及广大客户保证抽样、检验检测活动的公正性,本院、中心公开做出以下自我承诺:
a)院、中心及人员从事抽样、检验检测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b)院、中心为独立事业法人,不与从事被检验检测对象的设计、生产、供应、安装、采购、拥有、使用或维护的法律实体存在关联。院、中心及人员独立于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不参与任何可能损害判断独立性、公正性、完整性及诚信度的活动,不与相关方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不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不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不利用检验
检测数据、结果进行检验检测工作之外的有偿活动,不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产品,不从事检验检测对象的设计、生产、供应、安装、采购、拥有、使用或维护。
c)院、中心及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实施抽样、检测活动,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可追溯,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d)院、中心不聘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院、中心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兼职,或从事与承检范围有关的产品的开发与经营活动,不向客户及相关方索取不正当利益,或接受其任何形式的馈赠。
e)院、中心遵守国家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不与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达成垄断协议,不参与排除、限制检验检测行业竞争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