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风险监控和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随委质量发展处赴生产企业开展缺陷调查

发布日期:2023-08-02 16:23

2023年5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缺陷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缺陷调查,经调查确认存在缺陷的产品,依法督促生产者实施召回。天津作为全国电动自行车主要产业聚集地之一,其中涉及部分天津市生产企业,市市场监管委质量发展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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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风险监控和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专家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委质量发展处、赴新日、小刀两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缺陷调查及技术交流。总局缺陷消费品管理中心消费品部副主任郑杰昌、委质量发展处总工刘刚、处长刘爽、郭丽坤,质检院副院长崔进、市风险监控和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及行业技术专家、滨海新区、宝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一同前往。
在交流会上,刘爽处长首先就近年我市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并就电动自行车产品今年以来的召回情况进行梳理。郭丽坤就《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中与生产者相关法规条款向企业进行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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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郑杰昌副主任就缺陷消费品召回的目的、长久意义及相关经典案例与企业进行分享。过程中,在总局领导的指导下,技术专家组与企业方代表进行现场交流与沟通,引导企业主动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履行企业召回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得到了企业的肯定与认可。
此次调查得到总局缺陷消费品管理中心的指导与帮扶,旨在结合召回缺陷调查工作实践,提升现场调查工作技巧,掌握现场调查方法,进一步规范我市缺陷技术调查工作。